3月14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以下统称《评价指引》)。
沪深证券交易所表示,本次修订《评价指引》是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积极举措。《评价指引》聚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工作部署,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聚焦价值“可投性”
提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是证券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评价指引》的核心逻辑在于通过制度升级重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任契约,推动资本市场从融资导向向投资导向改变。稳定分红或可吸引长期资金配置。”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说。
修订后的《评价指引》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强化投资者回报评价考量,单设关于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情况的评价条款,重点关注公司是否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倡议,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引导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责任。同时,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评价权重。突出激励和约束并举,除细化分红加分情形外,新增“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减分情形,督促上市公司树立良好投资者回报意识,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
“此次修订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通过加分与减分项,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例如,《评价指引》通过细化一年多次分红、持续分红、分红可预期性的加分情形,明确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减分情形,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陈雳说。
据介绍,本次修订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提升现金分红对评价结果的影响权重,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一是细化多分红加分情形。《评价指引》进一步明确制定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合理提高股息率、一年多次分红等加分情形,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二是明确不分红减分情形。《评价指引》将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行为纳入重大负面事项,通过评价减分机制,加强监管约束,督促不分红公司实施分红。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评价指引》还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单设关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情况的评价条款,重点关注“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响应情况、回购增持实施情况以及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提升投资价值。
强调信披“真实性”
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是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成绩单”,也是推动上市公司履行稳定经营主体责任、主动服务回报各类投资者、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的重要抓手。
对于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信息披露“真实性”问题,《评价指引》提出,将信息披露真实性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维度。落实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要求,新增“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的负面情形,进一步加大扣分力度。
“本次修订对当前投资者广泛关注的一些重点事项在评价体系中予以针对性回应。一是更加聚焦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底线要求。《评价指引》落实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要求,新增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的负面情形,进一步加大扣分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还特别关注投资者反映强烈的信息披露文件编辑错误等情形,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防止再次发生。”田利辉说。
修订后的《评价指引》坚持严监严管理念,将信息披露真实性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维度。落实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要求,新增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的负面情形,进一步加大扣分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从小从紧从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评价指引》充实重大负面事项清单,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基础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对于多次出现信息披露差错情形的,加大减分力度。同时,充实重大负面事项清单,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夯实独董履职保障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高质量上市公司是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微观基础。信息披露质量是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体现,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近年来,通过评价,一批讲诚信、懂规范、重回报的沪市公司脱颖而出,彰显了扶优限劣的鲜明导向,形成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示范。据统计,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的沪市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平均增长5.6%,评价区间内股价上涨超15%。与之相反,评价结果为D的沪市公司,评价区间内股价下跌超4%。沪深交易所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相关评价内容,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维护自身价值和形象。
支持服务中小投资者行权。《评价指引》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情况,将运用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的情况作为评价维度,引导上市公司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评价指引》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新增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保障的评价指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内部监督作用,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上交所新增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保障的评价指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内部监督作用,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深交所将“公司未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形纳入减分事项。
《评价指引》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相关评价内容,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维护自身价值和形象,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针对重大舆情及时作出澄清说明,防止市场误解误读。
《评价指引》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单设关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情况的评价条款,重点关注“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响应情况、回购增持实施情况以及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提升投资价值、维护市场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将持续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发挥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正向引导作用,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推动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石。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抓好《评价指引》的落地实施,根据《评价指引》扎实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助力构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重回报、有担当、受尊敬的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