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赵鑫雨/文
日前,建行深圳分行原副行长李华峰的一审宣判结果正式公布。下面,运营商财经网将就其具体情况进行梳理。
据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4月22日,相关法院对李华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洗钱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
上述公告中提到了李华峰所犯的三项罪名。首先就受贿罪来说,李华峰在2013年上半年至2020年5月期间,利用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审批贷款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9万余元。
另外就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来说,李华峰在辞任相关职务后,在2021年4月至2024年1月期间利用此前所任职务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810万元。近十年时间,李华峰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219万元。
此外就洗钱罪来说,李华峰还指使他人将受贿款中的360万元通过多个账户转账后支付购房款。
据悉,李华峰出生于1962年,今年已63岁。他在建行系统内工作多年,历任建行海南省分行万宁支行行长、海南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湖南省分行风险总监及副行长、桃江建信村镇银行董事长、深圳市分行副行长等职位,历任多个省市分行的重要职位。在2024年2月李华峰被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历时一年多,李华峰的一审宣判结果于2025年4月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开年以来,建行已有多个分行的高管落马。在2025年1月,建行江西省分行原副行长彭家彬、广西分行原副行长张石强先后被双开;2月,建行甘肃省分行原副行长邵茂丰被双开;后在4月初,建行河南省分行原行长石亭峰被查。
(责任编辑:赵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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